关于举办第六届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优秀视听作品云展览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28日 点击数: 字号:

为进一步推动海峡两岸视听业界的交流与合作,增进两岸同胞亲情,中华广播影视交流协会与台湾中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商业同业公会将于2026年10月至11月联袂主办“第六届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优秀视听作品云展览”。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品内容

参展作品须积极展示中华传统文化、经济与科技发展、社会民生和自然风貌等内容,具有较高艺术水准。

二、展览形式

展览分四个展区,在境内外知名网络平台线上展映:纪录片(全片或片花)展区;动画片(全片或片花)展区;短视频展区;微短剧展区。

三、主办单位

中华广播影视交流协会

台湾中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商业同业公会

四、支持单位

中广联合会纪录片委员会、中国联合展台在线平台、五洲传播中心、中国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未来电视、吉林省广电局、浙江文化广电和旅游厅、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海外中心、福建省广电局、福建广播影视集团、黑龙江广播电视台、广东广播电视台、河南广播电视台大象国际传播中心、江西广播电视台国传部、湖北广播电视台国传中心、武汉市台办、广西广播电视台对外传播中心、云南无线数字电视文化传媒公司、成都广播电视台国传中心、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国传中心、新疆广播电视台国传中心、爱奇艺、优酷、腾讯、芒果TV、快手、海峡兴芸文化传媒公司、北京京商传媒公司、北京丰德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注艺集团有限公司、深圳雅文信息传播公司、浙江传媒学院、台湾中华影视内容艺术发展协会、台湾电影制作发展协会、台湾万达超媒体电视股份有限公司、台湾CNEX纪录片展播频道、台湾艺术创生文化基金会、台湾沈春池文化教育基金会、香港有线电视公司、澳门广播电视股份有限公司。

五、参展作品需提供的材料

(一)纪录片、动画片展映展区参展作品需提供的材料

1、作品高清海报

竖版图片尺寸600×800px,横纵比为3:4的png、jpg格式图片均可;横版图片尺寸1920×1080px,横纵比为16:9的png、jpg格式图片均可。

2、成片为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080 P,最大不超过5G;

3、参展单位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名的参展报名表和承诺书(扫描件,并提供word版);

4、参展单位加盖公章的动画片发行许可证复印件。

(二)短视频、微短剧展映展区参展作品需提供的材料

1、短视频/微短剧,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080 P,最大不超过5G;短视频作品原则上3分钟以内;微短剧作品单集时长原则上10分钟以内。

2、短视频形式不限,人物访谈、演讲、脱口秀、MV、Vlog、才艺展示、动漫动画等均可;不区分数字技术或实拍;不区分实拍影像及动画内容。

3、参展单位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名的参展报名表和承诺书(扫描件,并提供Word版)。

六、其他事项

1、本展览属公益性质,不收取参展费用。

2、机构或个人可按要求推选作品送展,播展作品由云展览组委会确定。

3、云展览正式上线后,中华广播影视交流协会将提供云展览观展网址。

4、本届云展览组委会将从参展作品和机构中评选出荣获“海融特优奖”、“海融佳作奖”、“优秀组织奖”、“优秀传播奖”的作品和机构。

5、参展作品的视频文件、海报等电子版报名材料,请以百度网盘链接形式提供。

七、作品报送

2026年9月30日之前,报名参展的机构或个人将报名作品的视频文件、Word版参展报名表、已加盖章或签名的PDF版参展报名表及承诺书以及其他需按要求提供的电子版报名材料,以百度网盘链接的形式发送至中华广播影视交流协会的邮箱:carfte@263.net。

八、活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姜代超(电话:010-86097731,手机:18611792356)

陈  凯(电话:010-86091450,手机:13910293118)

周  莹(电话:010-86091244,手机:13681187789)

传  真:010-86093249

中华广播影视交流协会拥有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

中华广播影视交流协会

2026年7月28日

附 件-云展览报名表和承诺书.doc